国际海关条例最新信息




December 6, 2004

食品进口美国的最新条例


自2003年12月起,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开始实施新规定,要求运往或途经美国的货物,如包含食品或食品成分,必须提交预先通知。值此佳节来临之际,我们希望借此机会,确保贵公司了解FDA的相关规定与必要的信息,以免造成清关延误。


食品货物的预先通知包括对一批货物中的每种食品产品均提供预先通知,如有资料遗漏,可能会导致货物延误或FDA拒绝批准。此外,我们建议您将食品货物与其它产品分开运送,以避免因食品货物的海关延误而造成更大的不便。相关资料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


这份预先通知必须在货物到达美国前4小时以电子方式向FDA提交。请注意,途经美国前往其它目的地国家的货物也必须遵守此项规定。对于到达时没提交预先通知的食品类货物,可能将被处以处罚或罚款。所有托运人应对运往美国的食品货物文件进行审核,以确保预先通知的所有必要资料均已包含在内。

联邦快递可协助贵公司向FDA提交预先通知。请下载并填写预先通知提交表,将此表格附在您需要托运的货物上。根据贵公司在这份表格中提供的信息,我们将代您提交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