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关条例最新信息
May 18, 2005 有关印度尼西亚进口无线通讯产品的规定
托运无线通讯装置或工具(包括移动电话、掌上型装置等产品)至印度尼西亚的顾客,请留意以下印尼法律规定。
制造、组装并输入印尼供销售用途之任何通讯工具及装置,皆须向印尼通讯部申请证明文件。请注意,个人收件人亦须取得此证明文件,以避免对您的货件造成清关延误。
任何个人、制造商及负责人或政府机构,皆可向印尼通讯部长申请证明文件。如未附该证明文件,货件在印尼海关将可能无法予以放行,并将被退运回原寄件国。
因此,下次当您要托运此类货件给印尼当地的收件人时,请确定该收件人是否已向印尼通讯部申请货品进口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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