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7, 2005
进口巴西新规定
8月22日起,凡非文件类的货件进口至巴西,必须提供收件人公司或个人的税务号码(Tax ID)于商业发票上。如收件人是国外观光客,则需附上护照号码。
巴西海关要求所有速递公司于清关时遵循此新规定。不符合规定者,将遭扣关并退回至寄件人,巴西海关会依个别个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