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第36号公告:华北地区规范进出口正式报关信息 (11月1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2010年第36号公告要求,自2010111日起,华北地区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中关于规范申报商品品名、规格的要求,认真填制报关单。

 

为保障规范申报、避免清关延误,请您配合海关要求提供准确完整的报关单。感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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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链接: 

北京海关第36号公告  

中国商品HS编码查询http://service.customs.gov.cn/default.aspx?tabid=9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