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關條例最新資訊


關於部分經深圳進口貨件之申報

自2011年5月1日起,中國大陸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CIQ)實施新規定,要求部分經深圳機場進口至中國華南之貨件需進行申報。
 
受影響的項目列舉如下。處理過程與所需文件的相關細節可至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CIQ)網站查詢(僅提供簡體中文)。

請注意,不符申報要求的貨件將被退回給託運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CIQ)並不允許拋棄貨件。為避免任何因海關所造成的延誤,當您準備託運文件時,請留意此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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