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關條例最新資訊
關於部分經深圳進口貨件之申報
自2011年5月1日起,中國大陸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CIQ)實施新規定,要求部分經深圳機場進口至中國華南之貨件需進行申報。
受影響的項目列舉如下。處理過程與所需文件的相關細節可至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CIQ)網站查詢(僅提供簡體中文)。
- 動物與植物產品
- http://ywzn.ciqcid.com/dzwjyjy/ywgl4/ (動物產品)
- http://zwdt.szciq.gov.cn/zw/external/index.action?pageLook=1&directFlag=1&bustypeId=3420 (植物產品) - 電池
- http://zwdt.szciq.gov.cn/zw/external/index.action?pageLook=1&directFlag=1&bustypeId=3229 - 特殊產品(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製品,血液和血液製品)
- http://zwdt.szciq.gov.cn/zw/external/index.action?pageLook=1&directFlag=1&bustypeId=3466
請注意,不符申報要求的貨件將被退回給託運人。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CIQ)並不允許拋棄貨件。為避免任何因海關所造成的延誤,當您準備託運文件時,請留意此新要求。
若您有其他問題,請聯絡我們的顧客服務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