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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經空運進口酒類,化妝品和流動電話產品進入越南

越南工業和貿易部發佈了一份有關監管進口酒精,化妝品和手機產品的通告197/TB-BCT。新通告的有效日為2011年6月1日。

根據新通告的條款,進口此類產品只可通過海路運輸至三個指定的越南港口,即海防,峴港和胡志明市。

因此,從 6月1日起,直至另行通知,FedEx將無法於全球任何地區接收寄往越南的酒精,化妝品和手機產品。

然而,根據工業和貿易部發佈的最新指引,4640/BTC-XNK號,下列貨物可從以上變動中獲豁免:

  • 貨物是臨時進口待再出口或臨時出口待再進口;
  • 用作測試的進口化妝品,最大數量為10個單位,並獲得衛生部批發的進口許可證,此外,化妝品的協調制度編號為 3306和3307;
  • 進口的材料是用作直接生產和加工; 貨物進口作保證服務,保養服務,維修服務或更新用途以及再出口;
  • 貨物進口作展覽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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