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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飲品進口美國之新規定

 

現在,酒精飲品貨物進口美國須遵守新規定。在新規定內的其中一個要求是,貨物轉由FedEx處理前,寄件人及收貨人必須擁有有關牌照。

 

新規定實施後:

 

• 禁止從任何國際地點運送酒精飲品貨物至未獲發牌照的美國收貨人;
• 禁止運送酒精飲品貨物給個人。此外,禮品或個人用品並不適用於酒精飲品 ; 及,
• 除麻薩諸塞州外,酒精飲品貨物可運送至任何省份及哥倫比亞地區。目前,輸入、輸出及在麻薩諸塞州
  內運送酒精飲品均被禁止。

 

此外,該等貨物受以下規定限制:

 

• 寄件人向FedEx投遞貨件前,須提供符合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 批出的「預先申報確認」(PN),因
  酒精飲品及酒類貨物被界定為“食品” 類別。
• 收貨人必須提供由美國酒精、煙草及軍火部(ATF)發出的"入口商及/或批發商基本許可證" ;及,
• 收貨人必須提供一份省府簽發的牌照/許可證;如收貨人未取得有效牌照,他/她應在貨物出口前申請有關
  牌照。

如需了解詳細資料,或對酒精飲品貨物出口有任何疑問請致電我們的顧客服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