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關條例最新資訊
December 12, 2003
食品進口美國的最新條例
為徹底實施2002年所制定之因應生物恐佈行動法案,美國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最近頒佈一項新法令,規定國內外食品設施須辦理登記、並應預先以電子方式申報所輸入之食品。這項新法令將於2003年12月12日開始生效。若違反該項新規定,將導致運送延遲、或遭美國海關拒絕入境,因此FedEx強烈建議您瀏覽下列新法規內容,並採取必要之措施。
運送食品至美國者,須依規定向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辦理登記,並為每一批貨物提出「預先申報」。如運送至美國之相關食品未依規定提供該資料,將導致運送延遲或遭美國海關拒絕入境等後果。2002年因應生物恐佈行動法令中對食品所作之定義
- 供人類或動物食用之食品或飲料
- 口香糖
- 前述物品之原料
- 經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定義為「輸入或供應輸入美國」之所有食品
- 於美國儲存或分銷之食品
- 禮品、貿易、及品保/品控樣本
- 經由美國轉運至其它國家之食品
- 進口後轉出口之食品
- 獲允許進口至美國外貿易區(FTZ)之食品
- 入境旅客攜帶之個人食品
- 不離開到達港口、而直接出口之食品
- 美國農業部所規定之免申報肉類、禽畜類及蛋產品
- 贈送予個人之家庭自製食品
- 未經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定義為「食品」之食品接觸物 (例如:包裝材料、瓶子、容器及殺蟲劑)
設施登記
美國食品設施
- 在國內外生產、加工、包裝、或倉儲食品,以在美國供人類或動物消費之設施的所有人、經營人或代理人,應依規定辦理食品設施登記,不論食品是否由該設施運送至美國其它州進行商業活動。
- 設施之所有人、經營人或代理人得授權個人或報關行代辦登記。
- 同一設施內的所有設施皆須遵守此項規定。如公司內共有10座設施,則這10座公司或設施均應分別辦理登記。
- 只須登記一次,毋須每年辦理。但設施登記內容如有變更,則應於六十日內向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辦理資料更新。
- 國外之食品生產、加工、包裝或倉儲設施,須由美國代理人向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辦理登記。代理人得為在美國居住或設有營業處及其本人身在美國之任何人士。該指定代理人應擔任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與該設施間之聯絡人,負責日常及緊急聯絡接洽事宜。
- 如國外之食品生產、加工、包裝或倉儲設施,在食品輸出至美國前先將該食品運送至另一國外食品設施進行製造、加工或包裝,則僅最後一個國外設施須辦理登記,除非該設施只進行輕微代工(例如:貼示標籤)。在此情況下,兩者皆須辦理登記。
- 美國當地的FedEx國際貿易進出口服務部門能為您提供代理登記服務,手續費另計。詳情請至FedEx Trade Networks FDA網站查詢:ftn.fedex.com/fda/; 或請撥美國服務熱線:1..716.879.1075。
- 以下為免於登記之項目:
- 個人之私人住所
- 非瓶裝水及飲用水之收集、配送設施
- 僅在其正常運輸作業過程中,才會裝載食品之運輸設備
- 農場
- 餐廳
- 食品零售店
- 非營利性食品機構
- 魚船
- 受美國農業部(USDA)專責規管的所有設施
- 建議使用網路登記,開放時間為每週7天、每天24小時。欲進入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線上登記表格者,請按此處。
- 無法透過網路登記者,亦可採書面方式登記。請注意:書面登記程序較為耗時,且您必須確保以工整字體填寫整份表格。
- 美國當地的FedEx國際貿易進出口服務部門能為您提供代理登記服務, 手續費另計。詳情請至FedEx Trade Networks FDA網站查詢: ftn.fedex.com/fda/;或請撥美國的服務熱線:1.716.879.1075。
- 您可以自FDA 網站下載填表方法及表格。您可以列印完整之PDF表格,並郵寄至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HFS-681, 5600 Fishers Lane, Rockville, MD 20857或傳真至301.210.0247。
- 「表格3537」及「表格 3537a」之填表方法
- 食品設施登記表 (DHHS/FDA 表格編號3537)
- 食品設施撤消登記表(DHHS/FDA 表格編號3537a)
預先申報
- 貨物運抵目的地前,您須以電子方式向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申報必要的資料。所有申報資料必須使用「自動報關介面(Automated Broker Interface)」或FDA網站http://www.cfsan.fda.gov/~pn/pnoview.html進行電子申報。
- 運送食品至美國者,必須為每批貨物提出「預先申報」。如運送至美國之相關食品未依規定預先申報,將導致運送延遲或遭美國海關拒絕入境等後果。
- 預先申報提送期限視運輸工具而定,說明如下:
- 公路運輸 - 貨物到達前2小時
- 空運或鐵路運輸 - 貨物到達前4小時
- 船運 - 貨物到達前8小時
- 收到「預先申報」確認函後,如資料內容有任何變更,必須重新提出「預先申報」。變更資料一經送出後,「預先申報」之時限重新開始計算。
- 「預先申報」必須具備下列備資料:
- 提送人詳細資料 (個人姓名、電話號碼、申報公司名稱及地址。)
- 如傳送人並非提送人,請填寫傳送人資料。
- 入境類型
- CBP識別碼
- 食品識別標示,如下: 完整之FDA產品代碼;一般名稱或市場名稱;估計數量(從貨櫃數量到最小之包裝單位);批號或代碼或其它食品識別標示。
- 製造廠商 (適用於非處於天然狀態的食品),包括:廠商名稱、地址及登記號碼。
- 種植者(如知曉)。
- FDA 生產國
- 託運人 (包括名稱、地址及登記號碼)
- 產品輸出國家
- 預定到達資料 (到達港口名稱、停靠位置、日期及時間)
- 進口商、所有人、最終收件人之名稱及地址
- 運輸方式
- 運送人之SCAC或IATA代碼
- 運輸資訊,包括六位數之關稅協調系統(HTS)代碼
- 在空運提單、商業發票和包裹上,請註明「FS」字樣。
- 在空運提單和商業發票上,註明FDA所發出的設施登記號碼和預先申報確認號碼。
FedEx 將持續留意最新規定、並採取必要之措施,以便讓您得知最新訊息。我們強烈建議您定期瀏覽www.fedex.com/hk網站、或致電24小時自動熱線2730 3333以取得最新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