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003
委內瑞拉: 進口委內瑞拉
從九月一日起,所有進口委內瑞拉之貨件,若離岸價格(FOB)達5000美元或以上,必須先在來源地進行驗證。貨件須連同來源地驗證證書才能經委內瑞拉海關進行清關。入口商必須在入口委內瑞拉以前先進行各有關程序。凡貨件之離岸價格達5000美元或以上者,若不能提交來源地檢查證,就不能進行清關,貨件將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