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005
進口巴西新規定
8月22日起,凡非文件類的貨件進口至巴西,必須提供收件人公司或個人的稅務號碼 (Tax ID)於商業發票上。如收件人是國外觀光客,則需附上護照號碼。
巴西海關要求所有速遞公司於清關時遵循此新規定。不符合規定者,將遭扣關並退回至寄件人,巴西海關會依個別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