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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7, 2006


中美簽署紡織品協定


中國與美國已經就中國紡織品出口美國達成全面協議。此協議將會涵蓋2006至2008年。此項協議將會取代之前美國對占中國出口美國紡織品總量46%的34種紡織產品的進口配額限制。


隨著此項協定的簽署,世界貿易組織貿易規則允許使用的"保護性配額"將不會實行,即使實行保護性配額,依據該協議也允許中國對美多出口3.2%的產品。


依據該協議,中國可以預借未來幾年的一小部分配額來彌補超量出口的貨物,此外,中國將會使用簽證系統來管理紡織品出口。中美雙方同意建立一套電子簽證系統,對於由中國出口至美國的紡織品,中國政府應將出口紡織產品的簽證及相關資訊電子傳輸至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衛執法官員(CBP)。電子傳輸可證明貨品的原產地國並且准許貨件可按照任何適用的配額標準被徵稅。中國政府被要求對於那些在2006年1月1日或之後原產於中國出口至美國的紡織產品進行電子簽證資訊系統傳輸。


中國境內的寄件人需要提供以下資訊文件的原本: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品臨時出口許可證
  2. 輸美紡織品出口許可證
  3. 輸美紡織品原產地證
  4. 包含電子簽證資訊(廠商識別代碼MID、Visa號碼及發佈日期、產品類別號、數量、數量單位)的商業發票

其他國家境內的寄件人,不論寄件人位於何地,只要貨物原產於中國,都必須提供下列文件的影印本:

  1. 輸美紡織品出口許可證
  2. 輸美紡織品原產地證
  3. 包含電子簽證資訊(廠商識別代碼MID)、Visa號碼及發佈日期、產品類別號、數量、數量單位)的商業發票

主要受到影響的產品包括:

  • 棉針織襯衫,人造纖維針織襯衫及編織襯衫;
  • 棉織長褲及人造纖維長褲;
  • 胸罩;以及
  • 內衣。

美國政府將會放行之前由於超過保護性配額限製而被拒絕入境的產品。美國商務部紡織品協定執行委員會(CITA)向美國海關與邊界保護局(CBP)發出對自2005年初由於美國進口配額已滿而囤積在美國口岸被禁止進入的中國紡織品與服裝准入與放行的時間表。自2006年2月1日起的一個月之內,這些貨物可以獲准進入美國,最多可達最初限額的5%。在隨後的每一個月內,額外的5%可以獲准進入美國直至所有的貨物全部放行為止。


受到延誤的服務類產品包括:棉製與人造纖維製襯衫,女性襯衫,長褲以及內衣。此次的時間表還包含很多種類的紡織品,具體的准入數量依據具體的種類不同而有所不同。

請至美國商務部紡織品協定執行委員會網站: http://a257.g.akamaitech.net/7/257/2422/01jan20051800/edocket.access.gpo.gov/2005/pdf/E5-6842.pdf 於2005年12月5日發佈的聯邦註冊通知中詳閱全部內容。


用作私人用途而非零售目的的進口商品,不論其價值,都不在簽證以及此項協議的管制範圍之內。


詳情請參閱:
http://otexa.ita.doc.gov/fr2005/chiestlielv.htm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c/200511/20051100855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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