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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關條例最新資訊
February 20, 2006 出口至歐盟國家紡織品的最新規定
請留意,由2006年3月15日起,出口至歐盟國家*的紡織品,需要提交出口通知書或出口許可證。
以下表格列出對出口至歐盟國家的紡織品許可證的具體要求:
| 許可證類別 |
紡織品種類 |
| 出口通知書1(EN1)或表格4 |
香港為原產地,出口至歐盟國家的紡織品 |
| 出口通知書2(EN2)或表格4 |
香港非原產地,出口至歐盟國家的紡織品 |
此外,依據不同的產品種類,某些出口的紡織產品還可能需要出示原產地證明。
- 在以下網站中列出的紡織產品需要出示原產地證明(CO):
http://www.tid.gov.hk/english/aboutus/tradecircular/ne/series2/2005/files/2sn032005a2.pdf
如果您需要寄運上述的產品,請緊記在出口通知書1(EN1)或出口許可證上提供相應的原產地證明(CO)號碼。
- 在以下網站中列出的紡織產品不需要提供原產地證明(CO):
http://www.tid.gov.hk/english/aboutus/tradecircular/ne/series2/2005/files/2sn032005a.pdf
- 出口那些不在以上網站中列出的紡織產品,需要在商業發票上註明原產地。
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 FedEx顧客服務部 2730 3333。
* 歐盟國家包括:
奧地利、比利時、塞浦路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語共和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和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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