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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已知託運人」登記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00年3月1日起,實施了「管制代理人制度」,目的為加強香港空運的保安管制。根據此項規定,航空公司須對所有由非「已知托運人」付運的貨物實施保安管制。

登記「已知託運人」的有效期為3年。如您的登記己屆期滿或即將期滿,為確保您的貨物可準時送運,請立即按此下載政府批准的「已知託運人空運保安聲明」表格,並務請盡快填妥並交回FedEx,以便更新您的已知託運人登記。

為方便起見,您的已知託運人號碼與您的FedEx帳戶號碼相同。例如,您的FedEx帳戶號碼是123456789,您的已知託運人號碼也是123456789。
 
及時遞交附上的表格是很非常重要的。請將填妥的表格傳真至2190.7665。

如對「已知託運人」登記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的顧客服務部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