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 各國最新海關條理及規定


香港對酒精濃度不高過30%的酒類飲品撤銷進口關稅 

根據新法令,現在進口酒精濃度不高過30%的酒類飲品至香港將無須繳付進口關稅。

為方便海關為此類貨品進行清關,寄件人需在託運文件上清楚描述各項託運貨物是屬於那種類別的酒以及其酒精濃度。

也請寄件人注意,現行的牌照/許可證管制措施及稅率對所有酒精濃度高於30%的進口酒類飲品仍維持不變。

有關常見酒類列表可參考以下網頁: http://www.customs.gov.hk/pdf/pdf_notice/fact_sheet_chi.pdf 

如您需要更多資訊,可參閱香港海關網站: http://www.customs.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