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最新海關條理及規定


針對部分經深圳進口貨件的新規定

自2011年3月3日起,深圳海關針對部分進口深圳或經由深圳機場進入中國大陸華南的貨件實施了新的規定。

不論申報值或數量為何,現在起下列品項皆須遞交正式報關單:

  • 積體電路(IC)
  • 手機零件(尤其是手機液晶面板以及所有手機內的電子元件,但不包括手機機殼、手機按鍵或整支手機)
  • 印刷油墨

為了避免任何因海關造成的延誤,在您準備託運的必要文件時,例如委託書、裝箱清單、銷售或採購訂單影本,請留意此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