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最新海關條理及規定
January 17, 2006
中美簽署紡織品協定
中國與美國已經就中國紡織品出口美國達成全面協議。此協議將會涵蓋2006至2008年,此項協議將會取代之前美國對占中國對美紡織品出口總量46%的34種紡織產品的進口配額限制。
隨著此項協定的簽署,在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下所使用的"保護性配額"將不會實行。該協議也允許中國對美國比在實行保護性配額時多出口3.2%的產品。
中國將會使用簽證系統來管理紡織品出口同時也可以預借未來幾年的一小部分配額來彌補超量出口的貨物。中美雙方同意建立一套電子簽證系統。該協議規定,對於由中國出口至美國的紡織品,中國政府電子傳輸至美國海關與邊界保護局(CBP)的相關簽證資訊應包含貨件詳細的描述及包括派發給該貨件的簽證號碼。電子傳輸可證明原產地國並且准許貨件可按照任何適用的配額標準被徵稅。在2006年1月1日或之後原產於中國出口至美國的紡織產品必須以電子簽證資訊系統傳輸。
中國境內的寄件人需要提供以下資訊的正本:
- 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品臨時出口許可證
- 輸美紡織品出口許可證
- 輸美紡織品原產地證
- 包含電子簽證資訊(廠商識別代碼MID、Visa號碼及發佈日期、產品類別、數量、數量單位)的商業發票
其他國家境內的寄件人,不論寄件人位於何地,只要貨物原產於中國,都必須提供下列資訊的影本:
- 輸美紡織品出口許可證
- 輸美紡織品原產地證
- 包含電子簽證資訊(廠商識別代碼MID)、Visa號碼及發佈日期、產品類別、數量、數量單位)的商業發票
主要受到影響的產品包括:
- 棉織襯衫,人造纖維針織襯衫及平織襯衫;
- 棉織長褲及人造纖維長褲;
- 胸罩;以及
- 內衣。
美國政府N會放行之前由於超過保護性配額限制而被拒絕入境的產品。美國商務部紡品協定執行委員會(CITA)向美國海關與邊界保護局(CBP)發出對自2005年初由於美國進口配額已滿而囤積在美國口岸被禁止進入的中國的紡織品與服裝准入與放行的時間表。自2006年2月1日起的一個月之內,這些貨物可以獲准進入美國,最多可達最初限額的5%。在隨後的每一個月內,額外的5%可以獲准進入美國直至所有的貨物全部放行為止。
受到延誤的服務類產品包括:棉制與人造纖維制襯衫,女性襯衫,長褲以及內衣。此次的時間表還包含很多種類的紡織品,具體的准入數量依據具體的種類不同而有異。
請上網至美國商務部紡品協定執行委員會網站: http://a257.g.akamaitech.net/7/257/2422/01jan20051800/edocket.access.gpo.gov/2005/pdf/E5-6842.pdf 在2005年12月5日發佈的聯邦註冊通知中詳閱全部內容。
用於私人用途而非用於零售目的的進口商品,不論其價值,都不在簽證以及此項協議限制管理範圍之內。
詳情請參閱:
http://otexa.ita.doc.gov/fr2005/chiestlielv.htm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c/200511/20051100855965.html
請按此參考常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