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最新海關條理及規定




April 10, 2007



重要告示:FedEx就澳洲進口清關手續而作的辦理貨件退貨政策的修訂。


由2007年4月16日起,FedEx將恢復原有的退貨(Return to Shipper)政策,並將天數由10個曆日改為5個工作日。此變更將適用於需辦理澳洲進口清關手續的貨件。

運至澳洲的貨件於遞送前,必須在澳洲海關、澳洲檢疫檢驗局及/或其他監管機構辦理清關手續。

若貨運資料或文件遺失,FedEx將就文件遺失事宜聯絡寄件人及/或收件人,以向有關機構提出託運申請。

就此修訂,寄件人及/或收件人應自貨件抵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FedEx提供必需的詳細資料。根據FedEx退貨政策,若由於資料遺失而無法在上述期限內向有關機構提出託運申請,貨件將退回寄件人,而有關的費用將由寄件人承擔。

為方便有效辦理清關手續及減低延誤的可能性,請務必在收件前附上所有必需的資料及文件。

如需了解有關澳洲海關要求的詳情,請瀏覽www.fedex.com/au清關小百科(Customs Tools),或瀏覽www.customs.gov.au上的澳洲海關服務(Australian Customs Service)。如需FedEx退貨政策詳情,請瀏覽www.fedex.com/au/services/scc.html上的FedEx標準貨運條件(Standard Conditions of Carriage)(南太平洋)。

有關更多詳情,請聯絡FedEx顧客服務部0800-075-075 或點選www.fedex.com/tw/cont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