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網上託運越多越有賞」推廣活動(「活動」)

1. 客戶使用活動邀請電郵(「邀請電郵」)所指定的FedEx Express帳戶寄件,即代表接受此條款及細則。

活動推廣期(「推廣期」)

2. 本活動日期由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10月31日。

活動參加辦法

3. 合資格參與本活動之現有FedEx Express帳戶持有人並收到邀請電郵 (「參加者」)。

4. Cash account的持有人不符合資格參加本活動。

5. 如欲參加本活動,參加者必須在推廣期內透過邀請電郵成功登記。

6. 參加者限登記參加本活動一次。若參加者登記多於一次,則以最早日期的登記才具有效力,其後日期之登記均視為無效。若參加者在同一天登記多於一次,則所有登記均告無效。

7. 若參加者屬於FedEx Express公司帳戶,則該帳號得指定一人作為公司代表人(「指定代表人」),該人士得以該參加者之名義參加推廣活動,但不得以其個人名義參與之。每位參加者只能設有一名「指定代表人」。

8. 若登記者未達法定成年年齡,必須事先取得成年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同意。

9. 如因技術中斷、網路擁塞或其他原因,導致延遲、遺失或錯誤登記(包括登記資料傳送延誤),FedEx Express恕不負責。

10. 若參加者不欲FedEx Express將其所提交之個人資料用於其他宣傳或市場推廣活動,參加者可在任何FedEx Express通知電郵內按下最下方的取消訂閱連結,或聯絡FedEx Express 顧客服務部。 

奬賞:獲奬和得奬通知  

11. 參加者在推廣期間使用FedEx Express寄件,達到邀請電郵內指定之「合資格貨件」託運目標,將可獲得下述所示之FedEx Express電子託運禮券。

12. 參加者如達到第一重託運目標只可獲得第一重之FedEx Express電子託運禮券。同樣地,參加者如達到第二重託運目標只獲得第二重之FedEx Express電子託運禮券。第一重及第二重獎賞不可累積兼得。

13.「合資格貨件」必須符合下列所有規定:

i.「合資格貨件」指貨件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出口至海外目的地,並使用FedEx Ship Manager™ 準備託運。

ii. 只限選用國際優先速遞(IP)、國際優先速遞大貨(IPF))、國際經濟速遞(IE)或國際經濟速遞大貨(IEF)服務並託運的貨件

iii. 貨件在推廣期內交付FedEx Express託運(即指在參加者登記本活動當日起直至推廣期完結前,由參加者把該貨件交付FedEx Express託運);

iv. 在推廣期內使用參加者的指定FedEx Express帳戶收發帳單並繳付全部運費;及

v. 不適用於FedEx 國際優先分送速遞服務 (IPD)、FedEx 國際經濟分送速遞服務 (IED) 、FedEx 國際特早速遞服務(IF)之貨件。

14.「合資格貨件」託運次數按每張空運提單作為計算準則。一張空運提單只作一次託運計算。

15. 不可將多個帳號之託運次數累積計算,該累積計算之貨件不具有任何得奬資格。

16. FedEx Express保留以等值獎取代本文所列奬賞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17. 禮券包括禮券任何剩餘之價值,均不得兌換現金、等值現金或任何其他奬賞、同等價值之貨品或服務。

18. FedEx Express電子託運禮券

i. 符合獲得FedEx Express電子託運禮券資格的參與者,必須達到受邀電子郵件中規定的任何級別的託運目標,並符合本條款和條件第11至13條的規定。

ii. 該FedEx Express電子託運禮券只可在禮券列明的期限內兌換使用。

iii. 該FedEx Express電子託運禮僅可使用一次,只限指定之獲奬者兌換使用,並可用於一(1)張FedEx Express發票以禮券之價值繳付貨運服務費用。禮券不能用於繳付關稅、稅項、清關輔助服務費、附加費(包括但不限於浮動燃油附加費)、其他手續及/或帳單費用。

iv. 電子託運禮券必須以電郵發送至FSCHK@fedex.com方可兌換使用。

v. 發票未付款項應在發票上的付款期限前繳付。

vi. FedEx Express電子託運禮券填上不完整/不正確的發票編號將不予受理。

vii. FedEx Express電子託運禮券不可用於現金預付託運。

viii. FedEx Express 電子託運禮券包括禮券任何未用之價值,不得兌換現金、等值現金或任何其他禮品,同等價值之貨物或服務。

ix. 該電子託運禮券將於推廣期完結後兩(2)個月透過電郵傳送給合資格參加者。

x. 請參閱FedEx Express電子託運禮券內的完整條款及細則。

一般條款及細則

19. 因本活動之參加者、其他相關人士接受本活動獎賞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間接或相應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人身傷害及繳稅義務,FedEx Express概不負責,惟法律所不能豁免的責任除外。

20. 以下人士不得參加本活動:FedEx Express、與本活動相關之實體、供應商、分包商、服務供應商及服務代理之董事、管理層與員工(及其直系親屬)、以及任何政府部門、國營企業、由任何政府機關、政黨或公共國際組織撥款資助的法人之僱員、代理人、高層及代表,或任何政務職位之候選人。

21. FedEx Express有權要求得獎人於領獎前簽署合資格參加的證明,以確保該得獎人並非此條款及細則內所述本活動之排除參加對象,且完全符合此條款及細則規定。以誠信原則簽署證明是領取獎賞的先決條件。 

22. 若此條款及細則之內容,與任何有關本活動之小冊子、宣傳或推廣資料有任何不一致,應以此條款及細則為準。

23. 除非參加者另行提出要求,否則每位參加者一經參與本活動,即表示同意(i)FedEx Express將其所提交之資料輸入資料庫,作為日後於任何媒體進行宣傳及市場推廣之用,及(ii)FedEx Express可無限期使用參加者的姓名、肖像、圖像及/或聲音(任何形式)作宣傳及市場推廣之用而不予補償。

24. 若本活動因故無法按原計劃進行,包括遭竄改、未經授權的干預、欺詐、技術問題及其它無法由FedEx Express可控制之原因,而破壞或影響本活動之管理安全、公平性、誠信與執行性,FedEx Express保留自行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25. 貨件運送應受託運當日FedEx Express空運提單背面所載之運送條款及細則約束,若其內容與此條款及細則內容互有抵觸,應以空運提單背面條款為準。

26. 如參加者及FedEx Express就理解此條款及細則上有任何歧異,FedEx Express擁有最終決定權並且不會接受其他垂詢。如推廣奬賞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規定,FedEx Express將取消有關推廣奬賞。

27. FedEx Express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細則的權利,毋須另行通知。